周口师范学院有害信息监控、过滤、删除制度(修订版)

  马远坤        2018-01-05        848

  

为了加强我院校园网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以及计算机信息保密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管理办法(试行)》、《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用户守则》、《河南省学校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管理暂行规定》、《网络安全法》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职责分工

1. 党委宣传部,主要负责在网上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把握网上宣传思想政治工作方向,摸索开展网上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模式,严把上网信息政治方向审核关;

2. 学生处,主要负责把握网上学生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向,确定网上学生宣传思想政治工作重点,探索和建立适应时代特点的网上思想政治工作有效形式,组织学生工作队伍积极开展网上思想政治工作;

3. 院团委,主要负责监控网上的思想动态,积极组织学生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网上思想疏导和解释说明工作,及时删除违反相关法规的信息;

4. 网络管理中心,主要负责从硬件环境和技术条件上支持和协助开展网上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监控网上信息,发现问题及时保存原始资料,删除有害信息,协同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5. 保卫处,主要负责从安全角度监控网上信息,发现问题及时报请相关单位协作处理。

二、管理办法

1.本规定的适用对象是使用周口师范学院计算机与校园网的用户(含个人、单位、部门)。

2.学院网站网页监控由网络中心指定专人,定期检查。部门网站网页监控由各部门指定专人定期检查。发现有害信息及时做好备份并上报学院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3. 网络管理中心对电子公告系统的信息实行审核与监控,对这些系统与电子邮件系统中出现的反动、黄色等有害信息应及时过滤。发现有害信息及时做好备份并上报学院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4.公用机房、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各设网络安全员一名,其职责是每天不定期浏览主页,各个机房安全员还应该经常巡视操作者,如发现有违反规定者应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上报学院有关部门。

5.对于网上社区等网上交流平台,建立由信息审核员(开办单位)、栏目主持人(版主)组成的三级管理,分级负责制。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信息监控制度,发现有害信息做好备份并及时上报学院有关部门和公安机关,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进行处理。

6.主页修改访问记录:包括访问者的IP地址、访问该主页的起始时间和终止时间;保留原始记录应至少6个月。

8.学校把网络信息安全工作纳入日常工作,并由有关部门进行年终考评,对工作完成好的部门与个人进行表扬奖励,对工作制度落实不好的部门提出整改、批评、警告等。

9.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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