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师范学院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员职责(修订版)

  马远坤        2018-01-08        708
一、计算机信息安全管理员由各单位推荐,学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任命。在学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和计算机科学系、网络管理中心的技术支持下,负责本单位、本计算机机房的计算机信息安全和其他计算机相关事宜。
二、管理员应当认真学习并向上网用户宣传有关计算机信息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学院关于计算机信息安全的规章制度。
三、管理员应利用技术手段保证本单位或机房计算机的信息安全,包括安装杀毒软件、及时升级病毒库,定时杀毒,及时为操作系统打补丁,安装单机防火墙软件等。要经常检查本单位或机房计算机存在的其他安全隐患并加以解决。
四、各单位及机房管理员应对上网用户作身份、上网计算机号、上网时间的详细记录,机房管理员应将记录保留60天。
五、发现上网用户浏览含有有害信息内容的网站,使用有可能对计算机信息安全造成威胁的软件、工具,管理员应立即予以制止;发现上网用户在网上发布或下载有害信息,在计算机上观看含有有害信息光盘、软盘,或已经存于硬盘的有害信息,应立即没收其光盘、软盘,保留硬盘的有害信息,扣留上网用户,报告网络管理中心,由网络管理中心向公安机关汇报。应在公安机关的指导下对有害信息进行备份删除,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删除有害信息。
六、管理员应保证本单位或机房计算机硬件设施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七、管理员应保证本单位或机房计算机运行的安全,发现不能正常运行的应及时给予解决,如果计算机不能正常上网,可以通知网络管理中心协同解决。
八、管理员在本单位领导的指导和网络管理中心的技术支持下,负责本单位网页内容的更新工作,并保证30天内至少更新一次。
九、各单位及机房管理员应相互协调工作,积极开展技术讨论,努力提高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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